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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妹啊!快跟我回家。”楚歌一屁股坐在地上,对着沈无心的背影怒道。他还从未像今日这样这么生气过,气沈无心一言不发就离开家,连个字条也不给留下。沈无心冷冰冰的声音传来:“你去找那绣娘回家过吧。”谁家醋坛子打翻了!这满空气中飘荡的酸味,沈无心内心居然是这么小心眼的一个人吗!楚歌又好气又好笑,看他一本正经的吃醋,好心解释道:“你说什么呢!我与绣娘性别不合,怎么一起过。”沈无心:“哼。”楚歌:……。楚歌今日才发现,沈无心的内心就跟个三岁孩童似的,幼稚又霸道,跟那冷酷的外表倒是有一种反差萌。他谄媚讨好道:“好啦好啦,别生气啦,我给你带了个好东西,快过来看看。”沈无心从高崖边站起,拍了拍衣上的尘土,走到楚歌身侧,仍是一副死人脸:“什么?”楚歌献宝似的从怀中取出被包的完完整整的发带,递到沈无心面前:“看看,喜不喜欢?”沈无心接过,淡紫色的发带在空中飞扬,发带尾端,金丝细绣三朵兰花,雅致隽秀,最末尾,两字无心绣的齐齐整整,可看出做此物的人用的心血颇多。他心中的醋意顿时消了一半,瞥了楚歌一眼:“所以你这几天去找那绣娘,就是为了做这个?”“对啊。我想着你给我削了簪,我理应还你些什么,思来想去,也只能亲手做这一条发带送你,做咱俩的定情信物可好?”楚歌眼神真挚,如星子般闪耀的眸中既带着兴奋,又带着期盼,只等着对面人的一个答案。沈无心面色柔和下来,将发带揣入怀中,不忘奚落一句:“真丑。”“很丑吗?”想到这条发带是自己费劲了心思做的,手指上被尖细的针刺破的伤口还未长好,可自己的一番心意居然并不合人心意,不由有些委屈地低下了头。沈无心一手挑起他的下巴,对面的人委屈地就像是一条夹着尾巴的小狗,心头一热,径自吻了上去。突如其来的吻给了楚歌一个措手不及,他甚至不明白,明明方才还在生他气的沈无心为何态度突然转变,他本能地笨拙地回应着这个用情至深的吻。一吻尽,沈无心恋恋不舍地离开他的唇,终于在脸上攒出了一个笑容。他拉着楚歌的手,来到崖边。楚歌明明怕高,但被这一双满是茧子的手牵着,心却莫名地安定下来。似乎在他的身边,一切都不用害怕。哪怕此时与他一同跳下山崖,也是无所畏惧的。“你看山下。”沈无心轻轻开口。楚歌顺着目光看去,只见山下萧风烈烈,风起云涌,说不出的辽阔无垠,天地浩大,站在此处,却能感觉出‘渺沧海之一粟,哀吾生之须臾’的壮阔之感!神清气爽!“你再看身后。”楚歌回头,见漫山铺满粉色合欢花,七月正是合欢盛开的季节,合欢安静,不像其他花那般争相斗艳,不知是何人在山上栽种了如此一大片合欢树,落英缤纷,被风带起的合欢花落在地上,洋洋洒洒地形成了一片遗世独立的芬芳花海,美不胜收。方才他上山时匆忙,居然未注意到山顶还有如此美丽的风景。沈无心握紧他的手:“合欢花有夫妻恩爱、永世不离之意。从此此地,便用来作为你我感情的见证吧。”楚歌感动涕零,没想到沈无心居然真的是上山看风景的……“不如,我们给这座山起个名字吧。”楚歌笑道。沈无心回头看着他:“起个什么名字?”楚歌深思熟虑一番:“我想想,我名楚歌,你名无心,不如就叫……‘初心’崖如何?”初心崖,既带了两人名字,又有一个好寓意。沈无心赞赏的点了点头:“好,就叫初心崖。”空旷的山崖之上,两名绝世男子一白一紫并肩而立,在此处伴随着随风扬起的合欢花瓣,定下了相守一生的誓言。第二日清晨,楚歌再次腰酸背痛的在床上爬起来时,见沈无心已经穿戴好衣物,发间赫然绑着他评价为‘真丑’的那根紫色发带。楚歌感觉自己仿佛正在经历一场大型的‘真香现场’。沈无心依旧是往常作息,不过今日倒是体贴些,许是因为知道昨夜将楚歌累着了,温言道:“今日你可以多睡会了。”楚歌揉揉屁股,翻了个身,听话地准备再睡一个回笼觉。☆、51(三合一)如此平淡却又温馨幸福的日子如流水一般匆匆而过,转眼已至九月深秋。秋风习习,绵绵秋雨一连下了好几日,天气也凉了些,楚歌去小镇上为沈无心置办了几身薄裘,仍是他最爱的紫色。正撑着竹伞往回走时,迎面却飞来一只雪白的信鸽,正正落到了他的肩膀上。这许久未见的信鸽一出现,倒让楚歌生出一种阔别已久的感觉。但他同时又有一种隐隐的预感,似乎他与沈无心这美好又温馨的小日子即将到头了。楚歌拆了绑在鸽子腿上的信,一路上心如擂鼓,直到回到家中才敢将信摊开。沈无心见他神色慌张,迎上前为他收了伞,又接过他怀中新做的衣服,关切道:“发生了何事,为何脸色如此差?”“叶湖那边来信了。”楚歌将信条塞到了沈无心的手中,怅然若失地坐下。沈无心摊开信,信中只有寥寥几行字。【醉琉璃已到手,恐事有变,邀君来落花一叙。】“平静的生活马上就要结束了。”楚歌喃喃道,“我都差点忘了,我们还有别的事情要做。”沈无心面色凝重,在他身边坐了下来,不予置评。“你说,等一切事情结束后,我们还能像现在这样,平静地坐在一起喝酒聊天吗?”楚歌空洞地望着桌子,茫然道。这样的生活太过美好,美好到他真的以为一生一世都可以如此无忧无虑地牵着沈无心的手,却忘记了他们此行的初衷。沈无心顺手将他揽到怀里,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抚慰道:“放心,我答应你,以后我们这样的日子还有很长很长,等一切事情结束后,我们再重新回来,把这里翻修一遍,建一个大点的房屋,以后就在这里定居过日子。”沈无心越说,楚歌越有一种他在冥冥之中立fg的感觉,只能往他怀中更凑了凑。翌日,二人收拾了行囊,将房间内仔细打扫了一番,牵着马重新踏上回西城的道路。……落花门的漪澜苑内。叶湖脸色阴沉,一言不发地摆弄着手中的【醉琉璃】,【醉琉璃】通体晶莹,泛着淡蓝色的微光,似乎有一股灵气在其中回旋游荡,焦急地想要破壁而出。“我看你这模样,倒像是要卸了它似的,多大仇啊。”一旁的凤星文看不下去,悠然地扬着白面玉扇扇着风。“不对,这玉绝对有问题,我娘给我的留信中明明说过此物可以打开。”叶湖皱着眉头,试图将玉掰断,行为暴力地全然不像是个女孩子。凤星文瞧着有趣,伸出手来问她要道:“拿给我瞧瞧。”叶湖对凤星文倒是一百个放心,听话地把玉放到了他的手中,玉一到凤星文的手里顿时变了颜色,成了浅浅的翠绿,凤星文脸色凝重下来,隐约觉得有什么东西往身体中游走,赶紧把玉扔到了桌上。“这玉……果真有问题。”叶湖急忙问道:“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凤星文注视着重新变为淡蓝色的【醉琉璃】,沉吟道:“从前我便听说过,江闻天临死之前把一身武功尽数灌到了此玉中,我当时还不相信,如今看来居然是真的!方才我拿着他时,只觉得一股灵力往身体里冲,可我不会武功,若是贸然受了灵力只会让气息紊乱,运用不好兴许会有性命之危。此事必须要从长计议,不过,你父亲怎么会同意把这个宝贝给你?”
一觉醒来,陆涯穿越修仙世界,成为微末修仙家族的天才后辈。外界妖魔出没,世道混乱不堪,幸好家族内部还算安全。虽然家族小了些穷了些生活差了些,但好在族人团结一致。陆涯觉得,苟在家族里种种田练练法术,老老实实肝经验也不错。直到后来练着练着,呼风唤雨法天象地五色神光等神通的出现陆涯一拍大腿坏了,我成万法之主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家族修仙从肝经验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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