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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欢撇嘴:“你是在秀你跟夏初的恩爱么?”莫墨得瑟地笑,一根烟抽完又摸出了一根点上:“夏若这大姨子就是好,一次性给了我两根,不过这女士烟实在抽着不过瘾。”秦欢知道他是故意扯开话题,但还是忍不住问道:“那这次呢?你怎么又干起红娘的活了?”“我看得出来,他心里还惦记着你呢!”小莫子冷哼一声,“你不接他电话,我倒快被他烦死了。”“屁。”秦欢冷笑,心里不屑大过开心,“不是理由。”“当然不是理由,如果只是他惦记你,那跟我有个屁关系,我直接拉他进黑名单就是了。”莫墨冷眼看着秦欢,“问题是,你也旧情难忘!几年了,还记着他呢!你这丫头平时挺温和的,性子倔得要死,等你自然愈合还不知道要多久。与其这样,还不如俩人再重新谈一场,结果好坏不管,起码不留遗憾。”秦欢不说话了。“我能说的都说完了,你自己看着办。”小莫子烟抽完了,站起身来走人,“我做红娘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必须双方都有意思,当初就是这么撮合潇筱和你若炎姐的。好了,回去吧。”秦欢忙跟上,自己这个男闺蜜能做的都做完了,剩下的就是她自己的问题了。回到落梦阁,俩人惊奇地发现,夏若夏初不但没走,俩人居然还叫了瓶红酒,姐妹俩正在对饮。一看到莫墨和秦欢回来,夏若冷冷地扫了他俩一眼。夏初满脸红晕,跟她姐姐的冷若冰霜比起来,倒另有一番风韵,意味深长地开了一句玩笑:“俩人到哪儿疯去了?”“不告诉你。”莫墨坐下,指了指夏若旁边的位子对秦欢说,“来,秦欢,我们也喝几杯。”秦欢其实想走了,但架不住莫墨劝,而且她也有点担心,想看看夏初是不是真如莫墨说的不生气,所以还是坐下了。“秦欢妹妹,你老实告诉我!”夏初凝视着秦欢,把她看得一阵紧张,“刚刚莫墨在外面,抽了几根烟?”“两根。”秦欢老实回答,一脸黑线。“姐!”夏初大概有点醉了,冲着她夏若撒娇,“让你只给一根的,你居然偷偷给了两根!”众人笑,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莫墨和夏初这对欢喜冤家,秦欢心底泛起一股说不清为什么的羡慕。作者有话要说:☆、意乱情不迷星期天的早晨,秦欢难得做了半天的宅女。慢慢到达中午的时候,太阳高挂,开始渐渐热了起来。可是秦欢又舍不得窗口的阳光,所以顺手开了空调。就这样,吹着室内空调的凉气,同时还能感受到太阳公公的照耀,很惬意,很温馨。欢欢此时的状态可能要让小莫子很扫兴,因为她从今天早上一醒来起,就把昨个儿莫墨跟她说的那一大段废话抛之九霄云外了。说实话,秦欢不是小莫子,不是一个没事儿做想各种各样复杂的问题来折磨自己的人。并不是说莫墨说的没道理,也不是秦欢笨,而是她觉得,想那么多完全没有必要。该发生的事儿总会要发生,不会因为你在发生之前想的太多它就不会到来;而当一件事情真正摆到你面前的时候,三秒钟,只需要三秒钟,你就可以做出一个选择,这个选择未必正确,但绝对不会让你后悔。因为这个决定是你第一时间凭借第六感做出来的,而不是思前想后、畏首畏尾、顾这顾那、谋定而后动的结果。就像昨天邓川给她的那个电话,不接就是她一瞬间的选择,没必要思考太多,也不会后悔。或许小莫子是对的,但秦欢认为自己也没错。车到山前必有路是一种生活态度,这种态度包含着从容淡定的悠然自得和无畏无惧的人生哲学;更何况小莫子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错的,这一点从他当初和若炎姐的事儿就可以看出来。可秦欢到底是个凡人,所谓凡人就是指她注定不能做到自己心目的完美状态。就比如说,从今早开始,她明明在心底一直告诉自己不要想不要想,可偏偏还是想了这么多。不知不觉,又不由自主,因为你只是一个凡人。到了中午,秦欢感觉到饿了,这才中止了这没头没脑的胡思乱想。下了床。“晓莲姐,一起吃午饭去吧!”秦欢边刷牙边向唐晓莲的卧室招呼,满嘴的牙膏沫完全不见秦欢出门在外时的知性模样。没人回答她。秦欢犹疑地含着牙刷踱到唐晓莲门前,轻轻一推门就开了。空无一人。“这唐晓莲,出去了都不锁房门的。”秦欢嘟哝了一句,“哎,就剩我一个人了,到外面随便吃点什么吧。”索性还好的是,秦欢在洗脸的时候兴奋地发现脸上那两处烫伤的斑去掉了,不见一点痕迹,似乎出门见人不成任何问题了。咦?她昨个儿顶着脸上的伤疤也出了一天的门,不是照样没有任何问题么?女孩子啊,各种奇葩的担忧都是自己乱想出来的。中午随便吃了点什么,真的很随便,随便到不足以若初再费笔墨去凑字数描述。下午她决定去大润发购物,原因有二:她宅不住,特别是家里只有她一个人;她可以见人了,之前为了庆祝脸上斑点去无痕,她特意洗了头、抹了点她也说不清成分的化妆入门用品。唯一遗憾的是,购物也只有她一个人。对于女孩子来说,这种独自行动的逛商场会把购物的兴奋大打一个折扣。星期天大润发的生意还不错,各种类型的人群在挑选各种人群需要的东西:老年人大多是来买菜的,超市每天都会出售一些赔本的蔬菜,这是一种营销手段,蔬菜只是鱼饵,其它值钱的东西才是大鱼,这方法其实不好,因为来买便宜菜的人不会花钱去买一千块钱一件的衣服,买那种衣服的人根本用不着你用蔬菜去放长线钓大鱼;宅男宅女们在买吃的喝的,薯片、可乐、方便面,管够;女孩子们在试着一件件漂亮衣服,试穿的多,买的少。这种人多的气氛倒也构成了大润发生意很好的假象。秦欢喜欢这种气氛,所以她逛得很开心。她今天来其实并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而且为了防止自己乱花,所以身上就只带了一百块钱。如此一来,就只能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直瞪眼了。不过还好,这感觉不错。“秦欢!”有人叫自己,秦欢不禁扭头看看是谁。这一看,看出了个冤家路窄。秦欢没想到会遇上她,更没想到她会知道自己的名字,更更没想到她叫自己的名字还能叫得如此热切,宛如一个多年不见的老朋友。仇人,还是几天前刚刚结仇的仇人。秦欢不知道她叫什么,只知道她是邓川的妹妹,只记得自己和这家伙为了一尊玻璃玫瑰闹了个天翻地覆。“秦欢,好巧!”邓涵三两步跑上前来,手上还拎着两袋东西,一脸热情。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秦欢实在搞不懂她为什么给自己笑脸。“呃巧。”“我叫邓涵!”邓涵清楚秦欢到现在还不知道她名字,先自报家门,“你也是来买东西的?一个人?”“嗯。”“太好了,一起逛吧!”邓涵这态度已经让秦欢完全摸不着头脑了,紧接着她又转身朝着身后大喊,“快点,交个钱要死啊!”于是,又从后面的衣服柜台前钻出来一个胖乎乎的、带着金丝眼镜的男生,该男生一脸傻乎乎的笑,把手上的裙子递给邓涵:“交过钱了。”“慢死了你!帮我拿着,难道还让我拿?”邓涵不满地骂他一句,“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秦欢;这是我男朋友陶宇。”“你好!”陶宇满脸堆笑冲秦欢打了声招呼,居然还弯了弯腰。秦欢点点头,扫了那裙子的标码:1368,眼皮抖索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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