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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公告
(招标编号:BOC-SY2023HW03)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01包);(002)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02包);(003)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03包);(004)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04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0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002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0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003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03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004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04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22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29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03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公告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OC-SY2023HW03
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沈阳分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银校合作第三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每个采购包选定1家供应商,为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提供智能化系统建设(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第三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分4个采购包,可兼投兼中。
01包采购内容:财务处服务器,预算:350万元(含税)。
02包采购内容:校园网络安全设备,预算:141万元(含税)。
03包采购内容:财务专用安全设备,预算:38万元(含税)。
04包采购内容:超融合服务器软件及分布式存储软件,预算:198万元(含税)。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01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的情况,提供网站截图,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打印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息应包含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公示情况:
7.在与中国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同意签署《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等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9.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应答,若代理商参加应答,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设备须为国产品牌;
11.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系统集成,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1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能够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02-04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的情况,提供网站截图,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打印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息应包含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公示情况;
7.在与中国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且同意签署《供应商自觉抵制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等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9.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应答,若代理商参加应答,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设备须为国产品牌;
10.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1.能够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购买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台
方式:在线购买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3年4月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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