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东北石油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以及《东北石油大学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开展学籍预警的通知》(东油校发【2022】100号)文件要求,现对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无法取得联系的研究生进行学籍预警公告。

具体名单如下:

公告内容如下:

1.在规定时间内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学校规定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

2.在规定时间内明确表示不再继续完成学业的研究生,由本人填写《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学校审批,按自愿退学办理相关手续。

3.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学校规定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要求的研究生,根据培养计划完成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作结业、肄业处理。

4.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相关申请的研究生,2023年7月经学校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后作退学处理,不再保留学籍。公示期内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无异议。

本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29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公告期内,若有问题,可电话或书面与研究生部培养办公室(0459-6504792)联系。

研究生部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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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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