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试复试(初试复试55开意味着什么)




初试复试,初试复试55开意味着什么

公众号ID:hlmy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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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怪中有怪,奇中出奇,而作者持此独家之见十数载,稍不更改。今全文刊载,请诸位读者评判。

作者

邯郸夏

说袭人是《红楼梦》中最有争议的人物,这一点应该毫无争议。几乎有关袭人的所有话题,都能争得不可开交,并且是形同水火,无法调和。可以说,把袭人这个人物从书中抽掉,红楼的争议性至少要下降一半。

但关于袭人,惟有一件事是个例外,那就是第六回的宝袭初试。说起初试到底越不越礼,双方可以说是各执一词,袭粉说是宝玉强奸,袭黑说是袭人勾引,势均力敌,谁也不能说服谁。尽管书中有明文,袭人认为“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但反方马上会说:“袭人认为不越礼就是不越礼了吗?她这是自欺欺人,给自己找心理安慰”。而正方也会找出各种借口为袭人辩解,来证明其“亦不为越礼”的合理性,以至于“宝玉的丫头他可以随便睡”的论调都出来了。

但若要再问一个问题,宝袭初试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男女交合?原本势不两立的双方定会异口同声地说:是!这就有意思了。为什么原本极端对立的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竟然能出奇地达成一致?有一种可能是大家都理解对了,所以没有分歧;不过完全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双方在这个问题上都翻车了。拼了个破头血脸,你死我活,到最后其实都是在沟里挣扎。

且看原文:

……胡乱吃毕了晚饭,过这边来。袭人忙趁众奶娘丫鬟不在旁时,另取出一件中衣来与宝玉换上。宝玉含羞央告道:“好姐姐,千万别告诉人。”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宝玉道:“一言难尽。”说着便把梦中之事细说与袭人听了。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宝玉亦素喜袭人柔媚娇俏,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训云雨之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

首先明确一点,初试是发生在从贾母那边吃过晚饭回来,趁众奶娘丫鬟都不在跟前儿的空当,而不是夜间袭人睡在宝玉外床服侍之际。试想,此时虽然还没搬进怡红院,在贾母这边住着,但宝玉身边跟随的奶娘丫鬟不下十人。这十个人同时出去不在旁边的机会有多大,时间会多长?我相信顶多也就十到十五分钟的样子。再除去宝玉换衣,二人对话,宝玉细说那么冗长的梦,你算算留给偷试的时间还有多少。还要随时防备着有人进来撞见,我认为整个初试持续的时间不会超过两分钟。

再看作者的描写。宝玉方面:

遂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

这句话的句眼是“同领”二字。“领”者,领会,领悟,使理解之意也。就是说,宝玉要把梦中警幻教给他的性知识传授给袭人,二人共同领会学习。性这么美妙的事情,怎么可以不告诉自己的袭人姐姐呢?强,当然也不是强制、强迫,而是劝勉、勉强。袭人方面:

遂和宝玉偷试了一番。

这个“试”字,本来就是“按预定的想法非正式做”的意思。而这个“预定的想法”,自然就是宝玉的“共同领会学习”。反正自己将来也是要跟宝玉的,试试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可见这里其实是写宝玉对袭人的性启蒙,顶多也就是一次边缘性行为而已。跟警幻秘授宝玉云雨之事一样,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男女交合。

再来回头看看事件的整个过程。因为袭人给宝玉换中衣,引出宝玉的含羞央告;又由宝玉含羞央告引出袭人含羞两问;再由袭人之问引出宝玉讲述梦中性事,羞得袭人掩面伏身而笑,进而有了初试。脂批这里说:

既少通人事,无心者则不再复问矣;既问,则无限幽思,皆在于伏身一笑,所以必当有偷试一番。

又说:

是必当问者,若不问,则下文涉于唐突。

可见袭人的含羞两问与掩面伏身而笑在其中起到了非常关键的推进作用。脂批说:

试想。

可见此时的袭人是怎样一副娇羞模样。就是说,袭人其实对性也很是好奇,想了解更多。一个要教,一个想学,于是二人一拍即合,这便有了初试。整个过程,可谓行云流水,非常流畅。用脂批的话说:

行文轻巧,皆出于自然,毫无一丝勉强。妙极!

厘清了这一点,再回头去看偷试是不是越礼,就不再是问题了。贾母把袭人给了宝玉,她将来要做宝玉的姨娘,这个毫无疑问。贾府的规矩礼数,袭人不会不清楚。脂批也说:

写出袭人身份。

这个当然是准姨娘的身份,这里由宝玉对袭人进行性启蒙,绝对不为越礼。所以回前脂批才说:

宝玉、袭人亦大家常事耳,写得是已全领警幻意淫之训。

就是说,作者写初试无非是想告诉读者:从这里开始,宝玉、袭人都已解男女风月之事,不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了。于是结住初试,从一进荣国府才把红楼故事正式展开。前边五回多书,不过是个大的楔子而已。

可现实是,宝袭初试这“一段小儿女之态,可谓追魂摄魄之笔”,竟被绝大多数人解读成“男女床上大战”,嚼橄榄成了食鸦片,实在是大煞风景,也玷污了雪芹这段美妙的文字。袭人所有的骂名,也正由此而来。如果最后的结果是交合,那袭人的两问一笑绝对称得上是勾引,这也正是二十回李嬷嬷骂的,“一心只想妆狐媚子哄宝玉”,难怪脂砚这里批到:

看这句,几把批书人吓杀了。

待看见后边“哄的宝玉不理我,听你们的话”,脂砚才一块石头落了地,批道:

幸有此二句,不然石兄、袭卿扫地矣。

谁的童年没有问过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问题?我得到的回答是“干活时从地里拾回来的”。《城南旧事》中妈妈告诉英子“你是从妈妈胳肢窝里出来的”。笔者小时候也总是纳闷:为什么结了婚就会生出小孩儿来,难道结婚证上有着某种神秘的力量?相信农村长大的七零、八零后们小时候都吹过“洋茄子”。我清楚记得母亲带我去邻居婶子家串门儿,婶子从褥子下边拿出几个“洋茄子”说:“这是你兄弟从矿上回来探家,矿上给发的,叫孩子拿着玩去吧。”因为平时都是零着买,没见过包装盒,直到后来在姥姥家看见表哥装“洋茄子”的盒子,上边写着“避孕套”,使用说明是“性交前戴在勃起的阴茎上”,还有图片,当时真的非常好奇。在天涯书话红楼讨论时,版主偶像的清晨也分享过自己初中时初读红楼的经历,看到第十二回“贾瑞扯了自己裤子,硬梆梆就想顶入”时,很是纳闷:这硬梆梆的是个什么东西?宝袭初试,也正是这样懵懵懂懂的年纪。我实在想不明白这一点对某些读者怎么就这么难以理解,难道他们都没有从童年过来过?

红楼文字的最大妙处,就是诗意的空灵之美。试问,如果初试被理解成“偷干了一回”,“袭人破了处”,这又妙在哪里?美在哪里?我只能说,你这对文字的赏鉴水平,几乎就是薛阿呆“一根鸡巴往里戳”、环三儿“我看见人头这样大,身子这样粗,泡的实在可怕”以及秋桐“让我和他这淫妇做一回,他才知道”的层次。且不说宝玉和袭人没有真做,即便真做,作者也不屑于这样粗陋直白的写法,真的非常低级。

远的且不说,就说下一回的“送宫花贾琏戏熙凤”,同样是写性事,看看作者是怎么写的:

正说着,只听那边一阵笑声,却有贾琏的声音。接着房门响处,平儿拿着大铜盆出来,叫丰儿舀水进去。

脂批这里说:

妙文奇想!阿凤之为人,岂有不着意于“风月”二字之理哉?若直以明笔写之,不但唐突阿凤身价,亦且无妙文可赏。若不写之,又万万不可。故只用“柳藏鹦鹉语方知”之法,略一皴染,不独文字有隐微,亦且不至污渎阿凤之英风俊骨。所谓此书无一不妙。

看到了吗?这才是《红楼梦》的文笔,是“柳藏鹦鹉语方知”的含蓄隐微,而你这对初试的解读,就是把鹦鹉拔光羽毛儿吊树杈子上了,这无异于是把宝玉和袭人扒光了示众。脂批说的“吓杀批书人”,“石兄袭卿扫地矣”,也正是此意。天黑睡下都等不及,趁奶娘丫头们不在跟前,偷着干了一回,哦,还是第一次,干完就提上裤子,这就是你心中的宝玉和袭人?贾琏、凤姐的风月事用直笔写都是唐突污渎阿凤的身价风骨,作者就这么写宝玉、袭人?实在荒唐!你还好意思说自己不是袭黑?

红楼文字向来是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连宝玉如何跟秦钟算帐作者都不肯作正面描写,而是耍了个滑头,让凤姐把玉拿走塞在自己枕边--他俩怎么算帐别问我,我没看见,你们自己想吧。所谓“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脂批这里说:

忽又作如此评断,似自矛盾,却是最妙之文。若不如此隐去,则又有何妙文可写哉?这才是世人意料不到之大奇笔。若通部中万万件细微之事俱备,《石头记》真亦觉太死板矣。故特因此二三件隐事,借石之未见真切,淡淡隐去,越觉得云烟缈茫之中,无限丘壑在焉。

这才是匠心独运,这才是红楼的高妙之处,而不是告诉你“此处省略一万字”。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问,袭人在宝玉房里夜间服侍了十来年,二人却不能破防,这是不是太残忍了些?我说你这是不懂大家的规矩。袭人睡宝玉身边值夜,纯粹是贴身丫鬟的份内之职,不越礼是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即便袭人知道贾母把自己给了宝玉,但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她心里也是有数的。所以:

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越发自要尊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比先幼时反倒疏远了……故迩来夜间总不与宝玉同房。

就是说,本来作为准姨娘能做的事袭人也不做了。这也正是王夫人回贾母时说的:

“我就悄悄的把他丫头的月分钱止住,我的月分银子里批出二两银子来给他。不过使她自己知道越发小心学好之意。且不明说者,一则宝玉年纪尚小,老爷知道了又恐说耽误了书。”

只要王夫人一天不给袭人开脸,袭人的身份就还是宝玉的丫头,二人就不能圆房。

六十五回兴儿也说:

“我们家的规矩,凡爷们大了,未娶亲之都先放两个人服侍的。”

而袭人无疑就是这两个人之一,所以也就不存在袭人与晴雯之间的姨娘之争。婚前屋里放的这两个人,才是给小爷练手积累性经验的。

关于这一点,可参照十六回凤姐跟贾琏说的薛蟠跟他母亲讨要香菱的过程。

“这一年来的光景,他为要香菱不能到手,和姨妈打了多少饥荒……故此摆酒请客的费事,明堂正道的与他作了妾。”

这才是贵族礼仪。所以后回薛蟠睡了宝蟾儿,才被他母亲骂:

“不争气的孽障!骚狗也比你体面些!谁知你三不知的把陪房丫头也摸索上了,叫老婆说嘴霸占了丫头,什么脸出去见人!”

性不可耻,不经过家长背书、没有走正当程序的性才是不光彩的。这也断不是宝玉、袭人所能做出来的事,不然薛姨妈的话也完全可以用在二人身上。所以宝玉与袭人圆房,必须要经过家长同意,给袭人开脸,走正规程序。屋里放人可以说是宝玉的成人礼,必须要有仪式的。宝玉、袭人的第一次,那是得有专人在旁边指导,两个丫鬟在外头等着服侍的,这才是大族之家的体统。你以为二人像猫儿、狗儿一般,啥时候想上就上?真是天大的笑话!看来你真不知道那“贵族”两字是怎么写的。

同样是在“戏熙凤”处,又有脂批:

余素所藏仇十洲《幽窗听鹦暗春图》,其心思笔墨,已是无双;今见此阿凤一传,则觉画工太板。

而你理解的初试,莫说这《幽窗听鹦暗春图》,连薛阿呆眼里“庚黄的春宫”都不如,纯粹就是傻大姐眼中“两个妖精打架”的绣春囊,整个一地摊儿货,又何谈画工。连凤姐都说:

“那香袋是外头雇工仿着内工绣的,带子穗子一概是市卖货。我便年轻不尊重些,也不要这劳什子,自然都是好的。”

就凭把“宝袭初试”理解成“袭人遂和宝玉偷做了一回”,我敢说,你根本就连《红楼梦》的门都没踏进去。文学审美和贵族礼仪,这红楼的两大精髓你根本就没触摸得到。

我深信,读红是讲究“第一眼”缘分的,就像能否爱上一个人取决于最初的那三秒。第一遍看懂了也就懂了,第一遍看不懂你就永远再不能看懂。这不关乎知识,不关乎阅历,只关乎缘分。

红楼如此,本文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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