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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便宜儿子(第1页)

第二十七章:便宜儿子

密林里,鬼母聂红裳身死。她的儿子被麻绳捆缚。痴也身受重伤。

奚云清一粒灵丹喂下去,他总算是恢复了些许生气。奚云清松了一口气,立刻就想使用玉佩联络师门,她身后,那个小男孩哼了一声:“劝你最好别动。”

奚云清对他可没什么好脸色,这小东西可真是连心肝都黑透了。她说:“你又有什么坏主意?”

小男孩傲慢地一扬头:“这玉佩在身上,九渊仙宗应该早就能找到你吧?为什么他们没有来?”

奚云清一愣,说得也是啊。她看向小男孩,小男孩一脸鄙夷:“因为魔族对你们九渊仙宗的弟子信物,可是熟悉得很。你要动用这玉佩,万一把魔族招来……”他上上下下打量了奚云清一番,阴阴一笑。

奚云清只觉得遍体生寒,她问:“你和你娘,是怎么找到痴君的?”

小男孩冷笑:“很难吗?你出门在外,天天用这玉佩跟你师兄聊天。我们本来是要杀了你嫁祸给这个笨男人的。”

奚云清手心里全是汗,她连几时被人盯上都不知道。她问:“那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如果引来魔族,你不是正好逃跑吗?”

小男孩不耐烦地动了动身子:“魔族的人哪有你智商低。”而且心也软。落在她手里,好歹哭一哭,就能保住一条命。说不定还能找到机会逃跑——如果运气好,带上她的脑袋逃跑都大有可能。

“你说谁智商低?!”奚云清又踹了他一脚,她一生也没这么粗暴地对待过一个孩子,但这小孩实在太气人了。

小男孩不想在这时候跟她计较,哄小猫小狗一样说:“我我我,我智商低,好了吧?你还是快帮他疗伤吧。他血都要流干了。”

奚云清怒瞪他一眼:“还不是拜你所赐!我警告你别打什么歪主意,别以为你是个小孩,我就不会杀你。”

小男孩哧笑了一声,他其实长得十分漂亮,只可惜眼里一丝邪气,破坏了纯真。

奚云清低下头,也想为痴君疗伤,但是这从哪里下手啊……

她皱着眉,得先为他止血。阴阳院是杂家,她有上过医修的课程。她俯身,把痴的衣衫解了,刀修的身体真是精壮。她闭上眼睛,简直哪里都不敢看。

旁边小男孩笑嘻嘻的,他一笑的时候,眼中的戾气便融化了,变成了个漂亮得过了分的孩子:“姐姐,你要是不好意思,不如我来帮你啊。”

奚云清当然不会上他的当,经过这一件事,她便学乖了一些。无论这小恶魔说什么,也绝不能放开他。她运功替痴止血疗伤,九渊的功法十分正宗,痴又服下灵丹,身上的外伤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好转。

他意识有些恢复,看了蹲在自己面前的奚云清一眼,她指尖按在他的伤口上,他的皮肉如被春风吹抚的草木,快速生长。

片刻之后,感觉身体又有了一丝力气,他推开奚云清,说:“先离开这里。”

奚云清嗯了一声,正要提起地上的小恶魔,痴却已经自己伸手,将他拎了起来。

小恶魔伸着小腿乱蹬:“姐姐……姐姐……”他眼睛里又泛出泪花,看着地上鬼母聂红裳的尸首:“我跟我娘相依为命这么多年,如今她老人家死了,您发发慈悲,就让我把她埋了,让她入土为安吧。”

奚云清皱了皱眉,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可是这小东西的话岂能相信?

她犹豫,痴可不犹豫,随手捡起地上的腰带,一把堵住了小恶魔的嘴。

小恶魔一路呜呜呜,极为愤慨的模样。奚云清说:“你有伤在身,我来提他吧。”

痴摇头:“此童极为狡诈狠毒,危险。”

奚云清问:“那我们现在去哪?”

痴有些为难,平时有念和嗔操心,他不太用脑子。他说:“找个地方,避人养伤。明日栖风渡,去见傀首。”

奚云清这才想起来,是了,自己是被这个人掳来的。她顿时气鼓鼓的:“你这个人,也太莽撞了。倘若傀首真的被困在融天山,你绑了我,九渊为难她怎么办?”

痴不说话,奚云清同他一路前行,因着伤势未稳,二人也不敢住店,只能找了个山洞。痴把小恶魔往旁边一扔,自己打坐。

奚云清方才为他治伤,也颇为劳累,只是洞里毕竟淤泥杂草的,一股子霉腐之气。她这样的名门弟子,虽不说金枝玉叶,却真是没吃过苦的。

她颇有些为难。

痴本已入定,此时却突然站起身来。奚云清一惊,见他提刀一劈,刀风一荡,削去地面半尺厚的一层淤泥,露出一片岩基,平整光滑。

奚云清心中一惊——原来魔傀一族,也有高手。

她使了个清洁的法咒,把这片岩石打理干净,终于用它当床,勉强睡去。

小恶魔就在淤泥堆里,土并不湿,只是气味难闻。

他却没有奚云清那么讲究,等到二人一个睡着了,一个专心疗伤之时,他右手微动,袖中一个小瓶子滑出来。他眼望二人,脸上一丝笑意,不像小童,更像千年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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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轻响几不可闻,小瓶瓶塞打开。

一股气息悄无声息地漫延开来,痴猛地睁开眼睛,只觉整个世界都暗下来,洞口站着一个人,竟然是赢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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