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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一次裴炀放了两勺盐还以为没放、第一次把酱油当生抽怼了小半瓶的时候……傅书濯便自己拿起了锅碗瓢盆,学着去做两人平时喜欢的饭菜。
每当这时,裴炀就会傲娇地在一边指导,边吃边嫌弃。
傅书濯早早下了班,带着裴炀回到小区附近的生活超市,买了一条鱼,胡萝卜还有菠菜。
裴炀看到鱼的时候眼里明显亮了下,看到胡萝卜和菠菜顿时就蔫吧了。
“你喜欢胡萝卜?”
傅书濯挑眉:“是你喜欢,你以前最喜欢吃胡萝卜跟菠菜。”
裴炀:“……”
他合理怀疑傅书濯在忽悠自己,原书里有说,原主最讨厌的蔬菜就是菠菜,胡萝卜更是不吃。
可裴炀还不能质疑,毕竟他可是“失忆”人士,失忆了怎么还会记得自己以前吃什么?简直一反驳就露馅。
于是明知道傅书濯在捉弄他,裴炀还只能憋屈地受着。
吃的时候更是难以下咽,傅书濯还一个劲地给他夹菠菜。
裴炀就跟吃毒药一样,生无可恋。他艰难地说:“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以前更喜欢吃鱼?”
傅书濯夹胡萝卜的手一顿,转而去夹了一大块鱼肉,还顺便把刺挑了出来,再送到裴炀碗里。
即便如此,他还在继续忽悠:“瞎说,你以前都不吃鱼的。”
裴炀:“……”
这丫的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不对劲,在试探他?
但实际上傅书濯真没什么坏心思,就想趁着失忆,能不能骗裴炀多吃点以前不吃的蔬菜,补点营养。
不过看来失忆后喜好也不会有太大变化,从前不爱吃的现在仍然接受不了,从前喜欢的……
傅书濯看了眼裴炀,傻猫吃到鱼后表情顿时就高兴了。
所以从前喜欢的,现在依旧喜欢。
三菜一汤吃得很干净,裴炀主要把鱼吃了个干干净净,鱼骨架还完整地摆在盘子里。
傅书濯故意问:“你洗碗?”
最初只有裴炀做饭的时候,都是傅书濯洗碗。
这一年傅书濯开始做饭后,还是他洗,裴炀只喜欢烧菜,其它什么都不喜欢干。
裴炀果然一脸抗拒:“你就这么对待伤患?”
他右手还裹着薄薄两层纱布,被碎石子磨破的掌心怕是得好几天才能恢复。
这可给了傅书濯机会:“抱歉,是我忘了你伤口还不能碰水,等会儿洗澡肯定也不方便,我帮你。”
裴炀:“……”
突然觉得负伤洗碗也不是不行。
他连忙为自己正名:“我自己可以——”
“当然不可以。”傅书濯笑得人畜无害,“一只手洗多不方便,碰到水还可能发炎,肿胀,溃烂,再严重点还会导致并发症,危急生命。”
裴炀无语凝噎。
他要真是个单纯的失忆患者,可能就真的被傅书濯忽悠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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