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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公外婆带大的孩子。在我尚不足一岁的时候,妈妈要去考大学,外婆便提前退休来照顾我。就因为提前了半年,从此许多涨工资、补发工资都与她没了关系。当然她念叨这事儿也念叨了一辈子,但念叨到末尾,又总是用那样慈爱的目光看着我,她点点我的额头,感慨:“都是为了你呀,大乖乖。”我被这声“大乖乖”笼罩了三十年。三十年的初始,是一个药罐子一样的小姑娘,身体不好,常常发高烧。半夜烧到415度,爸妈不在家,外婆吓得腿都软掉,几乎是爬到门口找邻居送我去医院。在长达几年的时间里,每天四次盯着我吃药。因为身体不好,我没有上过幼儿园,即便上了小学成绩也在下游晃。每次考试之前都要发高烧,外婆就整夜整夜守在我身边端盆水给我冷敷。后来长大一点,身体慢慢健康起来,成绩也渐渐提高。初中、高中一路读过去,十九岁,我到千里之外的地方读大学,每周与她电话联系两三次,可到了这时,她已耳背。我打电话的声音永远是寝室里最大的,但又不能特别大,因为怕她的助听器里产生蜂鸣。我慢慢地大声说话,要咬字清晰,要读音标准,要用尽量简单且少同音字的词句。而她,大约全寝室都能听到她在电话那边大声嘱咐我,说她每天看着电视上的天气预报,看济南的温度,明天要下雨啊,你记得带伞。通话最后,总会有那么一句:“还有五个星期你就要回家了,乖乖,我天天看着月份牌数啊数啊,数一天,我的大乖乖就离回家近了一天。”我也在电话这边欢喜地笑,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句话在多年后的回忆中,不计时间地点,都会令我流下泪来。那是我永远不会忘记的场景——每次节假日回家,当我走到楼下时,还不等上楼,就能看见楼上某个窗户被推开,她一头雪白头发露出来,好远就冲我招手。她在楼上大声喊我的乳名,我一边答应着一边拎起行李往家跑,上楼,门早开了,她站在门口,一把抱住我,嘴里念叨着“可算回来了,我在阳台上都站了三个钟头了”……她的身高才到我下巴,我弯下腰环抱她,深深嗅她毛衣上一点点樟脑球的味道。就为了这个熟悉的味道、这对我而言代表“家”之全部意义的味道,在三十岁之前,除了蜜月旅行,我将一切节假日都用在了“回家”上。许多次,我看《中国国家地理》杂志,向往那些山山水水的峻秀,但只要抬起头,看见她雪白的头发、盯着我时心满意足的目光,我便再也迈不出旅行的脚步。我知道我已经离她太远了——当我在这个距离家乡四百七十公里的城市安家落户、生儿育女,我能给她的,也不过就是法定节假日的片刻相聚。没有人知道,尽管我已经用所有可能的时间去陪她,但遗憾的情绪仍在我心里起起伏伏。那些不得不存在的别离、那些遥远的想念与阳台上的等待……此后的半生,只要记起,便是痛悔。她在我三十岁那年的冬天离开我。腊月二十四的深夜,天寒地冻,我,字也漂亮,长得不帅但心疼老婆,见她心脏不好,虽只得两个女儿却毅然选择结扎。她反反复复告诉我“电线杆子高,也不能搂着睡;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老了老了都一样;钱多也是愁,太有钱的两口子也不一定能过好日子”,很久以后我恍悟,因为父母工作忙、见面少,其实我所有的爱情观,都是外婆帮助树立。其实,她是外公的续弦,但也因为她的缘故,我的择偶标准变得更加客观。我曾经问过妈妈:“如果我嫁给一个离过婚或丧偶有孩子的男人,你能接受吗?”我妈表情淡然地答:“这有什么不能接受的?你姥姥就嫁给一个丧偶有孩子的男人,她也过得挺好。”听到这个答案,我微笑——你看,她影响的,其实是一个家庭几代人的坦然。正是因为这份依恋,相守四十年后,外公离去,她瞬间苍老,花白的头发没多久就变得雪白。许多人赞她的头发好看,说是像电影表演艺术家田华老师。我却想,那大约是她的爱情,留给她的最后纪念。这也是我在外公过世后,再一次直面死亡与失去。殡仪馆里,我抱着她的骨灰盒一步步往祭奠的区域走去,下雪了,又结成冰,台阶很滑,我穿着单鞋,脚冻僵了,只能努力一步步使劲踩下去,走稳——我怕颠簸,我知道她晕车又晕船。她葬在面向大海的山坡上,在我爷爷奶奶的坟冢边,第一缕阳光能照耀到的地方。因为她说过喜欢那个向东的、看似寻常的山坡,喜欢那里到处都是松柏,还有和气的亲家相伴。她觉得和相熟的人在一起,安心。送她和外公去安家落户的那天,表弟扛来了六棵硕大的迎春花枝,小辈们一起扛上去栽下,然后轮流下山提水浇灌。拎着水桶走在半山腰上,我抬头看一眼远处藏在阳光里的海岸线,想象着,春天来的时候,像海子说过的那样,她生活的地方,才是真真正正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我爱她。遗憾的是,我已经记不清到底有没有对她说过这三个字。也因为这场别离,我第一次想起许多关于未来的事,比如,未来的归宿。晚上临睡前,我跟阿呆哥商量:“将来,我想回到大海里去,你怎么想?要回长江吗?”阿呆哥舒口气,“百川东到海,的确是个好归宿。”一拍即合。就此说定:如果有一天我们中的一个人先离开,另一个要记得把对方有用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然后带上骨灰,撒到大海深处。至于后离开的那个人,就交给你们了,我的孩子们。不要舍不得,其实人生一场,最重要的是活着的时候是否能留下被后人惦念的痕迹,至于死后,不过是大自然的一抔养料。妈妈没有遗憾:她因爱长大,因爱怀念,因爱满足——至少在眼下这一刻,婚后第八年的这个晚上,你们的爸爸不仅愿意随你们的妈妈到她的故乡,而且愿意和你们的妈妈相约,下辈子继续做夫妻。当然,妈妈也知道誓言多有夭折,许诺常不恒久,八年的婚姻只是人生中的短短一瞬,但为了这个约定能够成真,为了给你们的幸福有处安放,爸爸妈妈愿意努力——努力活着,努力爱,努力到生命尽头,微笑放手。所以那天,晚上睡觉前,在给咚咚讲完这个叫作《风中的树叶》的绘本故事后,我在扉页上写了这样的话:宝贝们:我写这些字的时候,叮叮十个月大,咚咚两岁七个月大。十个月的叮叮逮啥吃啥,两岁七个月的咚咚已经是幼儿园的好宝宝。你们转眼就已长大。正如爸爸妈妈在慢慢变老——我们再不情愿,时间也从不回头。这本书里的十片叶子也是一样的:春天里风华正茂,秋天里零落成泥。但它们的生命变为另一种形式继续:在灯笼上、篝火中、土壤里……春天来了,新的叶子因旧叶子的滋养而更加蓬勃。就像爸爸妈妈终会离开你们,死去。到那时,我们的痕迹或许在土壤里,或许在湖海中,我们甚至可能没有墓地,但你们知道,我们永远在你们身边,便已足够。当你们望向无垠的土地时,当你们注视宽广的海洋时,我们正在以新的方式滋养这个世界——只是一捧灰,但那是我们对这世界最后的奉献。要知道,每一个有意义的生命,都不会因死亡而永远消失。愿你们成为有意义的人,拥有有意义的生命,在还来得及的时候,淡定从容地生活!——咚咚和叮叮的妈妈于“我们的家”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想起了和咚咚的那段对话。那天,扫墓回来,我问两岁的咚咚:“还记得太姥姥吗?”咚咚摇头,表示不记得。我摸着她的小脸蛋,我说太姥姥生前特别喜欢你,总说你睡醒了一睁眼就朝她笑。两岁的咚咚听到了,咧嘴一笑,奶声奶气地告诉我:“太姥姥回家啦!”我瞬间哽咽。是的,或许真是这样,那是她的家,是她爱了几十年的人在那里等她。她曾说,再不会有人比他对她更好了。所以,不需要哭。而我的孩子们,愿你们的人生也能如此:珍视生命,相信爱,在很久很久以后的某一天,即便爸爸妈妈离开,也要微笑,微笑着看远处的海洋,爸爸妈妈就在那里。永远在。我的孩子们,妈妈无法给你们更多物质上的财富,便只能与你们分享这些粗浅心得——终有一天,你们也会为人夫或为人妻,我谨希望,在迎接这份爱情的时候,你们能先明白“责任”的意义,并愿意在苍茫琐碎的生活中,慢下脚步,等等彼此的心灵。
虽然刚穿越进来的夏佐Lv1,没武器,全身装备就一件破亚麻布衣,但不妨碍Lv27的哥布林骑士挥剑攻击他时,某成就奖励致使夏左做出完美闪避,紧接又自动往哥布林头盔拍了一下「Hp0」,清脆金属声回荡此片林中小手疼得通红。被迫的战斗之路与冒险就此展开。这款游戏玩了许久,自己太了解它了,今后岂不是全知全能得心应手?夏左心想,但是当游戏不再是程序,没了原剧本束缚,NPC们行为便自由起来,大陆某角落,矮人族竟发明出火枪?这令战争变得不再仅靠魔法制胜。魔法与火器?虽越来越偏离游戏原作,夏左都没觉得有太大不妥通通伤不了他分毫。看了眼身边,那位自愈力极强,肢体可自由变换为羽翼和兽爪的女野人仆从,无论是选单种族图鉴介绍,还是她自述记忆,都表明她属于上古时期存活至今的某支究极生物种族。什么?还有万年前石器时代的真实历史?这根本不是龙与剑与魔法夏左苦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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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总有人要扮演反派角色而他,乐意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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