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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颐摸了摸他柔软的金发。洗过之后的头发软得不可思议,摸起来像某种小动物的皮毛。而小安现在看起来也的确像个小动物——毕竟还是个孩子,出生入死之后,他就粘着顾颐不放了。顾颐也并不打算赶他。周代已经死了,小安举目无亲——哦,说起来,唐骥他们在精神病院里还发现了詹森,他应该算是小安唯一的亲人了,只可惜那家伙已经被魂戒弄疯了,从头到尾都只知道杀戮,所以被猎魔人们毫不犹豫地干掉了。“睡一会儿吧。”顾颐把被子给小安掖好。人类与血族的后代,自然也带有人类的特性,比如说还需要睡眠。自安德烈翻脸杀掉周代之后,小安就再也没能安稳地睡过觉,现在早就撑不住了。可是他还一直竭力睁着眼睛,哪怕瞌睡得头都往下点,都不敢让自己睡着,似乎是怕一觉醒来自己还在那个精神病院里,而顾颐和唐骥都不见了。“睡吧。”顾颐轻轻拍拍他,“我就在这儿,不会走的。”小安在被子里面抓住了他的衣角,眼睛合上了几秒钟,又有点不安地睁开一条缝来看看。顾颐没有再说什么,这种不安不是言语可以消除的,他让小安贴在身边,转头继续跟唐骥说话:“有些猎魔人,也只不过是私下卖了猎物而已。”即使他们可能隐约猜到了这些猎物是用来做什么的,也不能因此判定他们的罪。毕竟他们与那些真正参与研究的人还是不同的,跟那些出资支持组建研究的人更不同了。但是偏偏,后两者,并不是猎魔人工会随便能动的。唐骥耸耸肩,把手里削好的苹果递给顾颐,自己就往他身边一倒,长长吐了口气:“你说得对。不要说我们动不了他们,就是这个研究所毁掉,过一段时间,他们仍旧可以再建起第二个、第三个来。最多也不过是对那些试药者进行赔偿罢了。但事实上,那些人都是自愿接受试验的。”这边的研究所,可跟亚洲那个不大一样。他们走的是“正规流程”,来试药的人一部分是身患重病无药可医,索性来碰碰运气;一部分则是为了钱,即使明知道会用副作用也在所不惜。“而且他们看起来也的确就只是用了一种新药而已……”唐骥有些疲惫地说,“甚至还有人觉得自己的病情大为改善。停药之后的迅速衰竭反而让他们更加相信药的效力,毕竟只要持续用药,他们的情况就很好嘛。”顾颐也不由得无奈地笑了一下:“好吧,至少他们生产的是药,还不是那些混合种……”“那你说,我们做的这些事,真有意义吗?”唐骥把手枕在脑后,有点出神地盯着天花板,“如果席勒没有拿到魂戒,他还会不会做这件事?有些试药人都已经六七十岁了,不试药他们也可能在几年之内就死去,试了药或许还能多活几年,那他们是愿意这种药继续生产呢,还是愿意它停掉?工会只能处罚猎魔人,非法制药的事不归我们管,但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猎魔人受到处罚,背后的那些人只要作出经济赔偿就可以了,这公平吗?如果不公平,我们又能怎么样呢?”这些问题,顾颐一个也无法回答。他想了一会儿,把手上的苹果塞进了唐骥嘴里。“唔——”唐骥被一个苹果堵住,用力咬了一大口,嚼得咔嚓咔嚓地响,杀气腾腾。“这些问题,我想你都找不到答案的。”顾颐喂他吃了半个苹果,才缓缓地说,“但是不管有没有答案,你还是会去做应该做的事。比如说,你还要抓路易吗?”“当然了!”唐骥毫不犹豫地回答,“他拿着那大半块魂石跑了,还不知道要干出什么事来!万一真的被他控制了一个三代血族,那天下岂不是要大乱了!”手里有了魂石,路易简直是如虎添翼,虽然顾颐的最后一击用屠刀在他后背上又开了道口子,但他凭借着魂石的加持,还是从猎魔人的包围中逃了出去,顺便还带走了那个搬尸体的血族。这样一来,顾颐和唐骥的计划,其实等于是失败了。顾颐微微一笑,用指尖理了理他乱七八糟的头发,顺便在他耳朵后面挠了挠:“既然这样,这些问题都可以等到没事的时候再去想。”唐骥被他挠得抖了一下,赶紧握住了他的手腕,嘟囔道:“这件事完了还有别的事,哪儿有没事的时候啊……”顾颐笑了:“那就不要去想了。”人生在世,把自己能做的事情做好,就可以了。很多事情都不能尽如人意,那就做到无愧于心便好。这其实有点无奈,但人生的意义,有时候就是在这些无奈之中守住自己的路。唐骥也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叹了口气:“不想了不想了,苹果再给我吃一口。”“不给了。”顾颐悠然地把手收回来,咬了一口苹果,“你不是削给我吃的吗?现在都被你吃掉一大半了。”“是你给我吃的啊——”唐骥试图继续去咬那个苹果。顾颐把苹果在他面前晃了晃,慢条斯理地举到自己嘴边又咬了一口:“你搞搞清楚,我是伤员。跟伤员抢苹果吃,侬想吃生活啦?”唐骥噗地一声笑了出来:“你说什么?”“说你想挨揍啦。”顾颐把苹果核扔到废纸篓里,有些疲倦地也躺平下去。喝了几袋血浆之后,他胸口那些深可及骨的伤已经基本愈合,但血脉反噬的后果还没有完全过去,仍旧会觉得虚弱难受。这会儿真要打起来,估计他还真揍不动唐骥。“我也是伤员啊,为什么要揍我?”唐骥哼哼两声,两人一起在床上躺平了装死。“你哪里受伤了?”顾颐从眼角瞥了唐骥一眼,实在不想动。“我失血了啊。”唐骥理直气壮地说,还抬起手腕往他眼前伸,“看看,看看,伤口还在呢!”顾颐瞥了一眼,忍不住嘴角抽搐。唐骥手腕上的牙痕早就消失了,尽管他皮肤白,现在从上头也找不出什么痕迹来。但是这家伙居然硬是自己用指甲掐出两个印子来,伪装咬痕!“你——”顾颐索性一把拉过他的手腕,一口又咬了上去。既然这样,那再吸他点血好了。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唐骥的血好像特别的美味,最重要的是,喝他的血好像全无心理负担,不像他从前进食的时候,舌头和胃在叫嚣着味道不错,大脑却是一阵阵地厌恶欲呕。到底为什么会这样呢?顾颐咬着唐骥的手腕,一点点吸血的时候,从美味的享受里抽出一点儿理智来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心情好吧。即使吸的是他的血,这个人也不会用看洪水猛兽或者什么人间渣滓的眼光来看他。同样的,他也不会像路易那样,觉得吸血就如同人吃牛排一般的天经地义。顾颐不是很能说清楚自己厌恶的到底是什么。也许是厌恶路易那种把人类当做食材的态度,也许是厌恶被普通人类当做异类来恐惧或唾弃。但不管究竟厌恶的是什么,反正唐骥都不会给他这种感觉。其实血族吸血,是因为爱。顾颐忽然想起他曾经看过的一本诗集。诗人当然是个血族,不过很少见的,他既不是“充满激情的艺术家”托瑞多,也不是“优雅的堕落者”勒森魃,甚至不是“文雅高贵”的梵卓,而是一个吉米魑。科学家里出诗人,这种事还是挺稀罕的,所以顾颐把那本诗集好奇地通读了一遍。现在,那诗集的内容他都记不太清楚了,但写在序里的这句话,他还记得很清楚。这种说法其实在血族的传说里一直都有,比如说只给自己所爱的人初拥什么的,被那些崇尚浪漫的血族口口相传。这样的血族,后代一般都很少,因为他们只会把自己的爱人转化成同类,以便两人可以相伴永久。当初,顾颐也是相信这个的,所以他以为路易是爱他的,于是也就回报以自己所有的热情。然而事实证明,不管这个传说是真是假,反正路易并不相信。于是那之后,他也就不再相信了。如果吸血一定要是因为爱,那血族岂不早就饿死了?不过,顾颐现在觉得,这种说法大概是真的,因为他现在吸着唐骥的血的时候,就觉得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幸福和甜蜜感。他吸得很慢。手腕上虽然是静脉血管,但如果血族愿意,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就吸走大量血液的。但是顾颐现在一点儿也没有这种急迫的想法——他当然不能吸掉唐骥太多的血,最多就吸个二三十毫升尝尝味儿,所以就要慢慢地吸,就像小孩子吃一块特别稀罕的糖果一样,一会儿舔一下,一会儿再舔一下……顾颐知道这会给唐骥带去什么。血族可以分泌多种唾液,比如让猎物失去反抗能力的麻醉唾液,又比如促进伤口愈合的治疗唾液,还有就是——会给猎物带来愉悦感的那一种……顾颐用眼角余光瞥了一下唐骥,后者一手枕在脑后,正侧头半眯着眼睛看着他,表情愉悦而满足。嗯,不仅仅是身体上感觉的那种满足,这人的表情好像——顾颐忽然觉得,像是给宠物投喂的主人,看着宠物吃得特别香,便深深地觉得愉悦起来……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顾颐有点恍惚地想着,仍旧在慢慢地,一丝丝地吸吮着。新鲜的血液从口腔到胃袋,带来了一路美好的感觉。于是他忽然有点儿怀疑,他是不是把自己分泌的那种唾液也吸下去了,为什么会觉得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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