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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廷在咳嗽,一脸黑线,蓓蓓和文菁在笑,翁岳天也在笑,只是他笑得比较含蓄。
乾廷没好气地将小元宝抱起来,精美的面孔上露出宠溺的神色:“这句话是谁教你的,嗯?其实应该这么说……那是好白菜被猪拱了。”
“咯咯……咯咯……小干妈是白菜……”
乾廷得意挑眉,接话道:“错!我才是那颗白菜,你小干妈是……”
“……”
“好啊,小乾子,敢说我是猪,行……我有机会一定会好好拱一拱你这颗绝世大白菜!”蓓蓓又被激怒了,恶狠狠地朝乾廷呲牙,不过这样的举动,在外人看来是打情骂俏。
“嘻嘻……小干妈真威武!”小元宝乐呵呵地插上一句。
小元宝是大家的快乐小天使,有他在一边调节气氛,将他的快乐传递给大人。不管你心情多么沉闷,都会被这温馨的片刻所感染。
大家点的餐都陆续上桌了,小元宝被满桌子的美食所吸引,欢呼一声,双眼发亮,埋头奋力进攻,一口接一口将嘴巴塞得满满的,全神贯注大快朵颐的样子,粉嘟嘟的脸蛋上有种明显的满足,能够跟爹地妈咪,干爹干妈一起吃着可口的食物,那是天大的享受。
“嗯,确实不错,好吃。”文菁也跟着点头,嘴里塞得鼓鼓的,那模样,跟小元宝如出一辙,娇俏可爱,这么好看的孕妇还真是少见,清新甜美,鲜嫩得滴水,让人几乎看痴了。
乾廷的目光在文菁身上停留了几秒后,强行收回了视线,借着喝酒的动作来掩饰自己的失态……他差点又泄露心事了!他怎么可以忘记,她回到翁岳天身边去了,她很快就会和翁岳天结婚,他纵然是情丝难斩也不能让人看出来。他该做的事情是……慢慢地习惯没有她在身边的日子,慢慢地习惯一个人生活在冷清的公寓里,慢慢地将这段情,放在心底,如酿酒一样……
这一顿饭吃得其乐融融,不管是大家有意还是无意制造出来的气氛,总之是让人感到今天的晚餐时间过得很快。
小元宝吃饱喝足了,满足地摸摸自己涨得圆圆的肚子,轻轻拉一拉文菁的袖子:“妈咪,我想去洗手间。”
“好,妈咪陪你去。”文菁放下叉子,牵起小元宝的手。
“我也去!”蓓蓓赶紧地跟上。
转眼,这桌上只剩下翁岳天和乾廷了。
也只有女人孩子都不在的时候,这两个男人才得以流露出自己真正的情绪……
周遭的声音仿佛全都消失了,翁岳天和乾廷互相对望着,沉默中,彼此都能清晰地感应到对方在想什么。这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默契,是两人从大学时期就积累起来的默契。说他们是棋逢敌手吗,说他们是冤家对头吗?说他们是惺惺相惜吗?或许,都是。
翁岳天沉静的面容还是那么苍白,眼神少了以往的犀利,多了几分柔和温润,给人的感觉就是亲切了许多,他早就看出乾廷和蓓蓓是在演戏。翁岳天脸上无悲无喜,只是淡淡地说:“潜水艇,谢谢你。希望我能活着见到你跟某个女人结婚,生孩子,一家幸福。”
乾廷闻言,不见有什么明显的动作,但他魁梧的身躯有着那么一丝轻颤,眸底蕴含着一抹浓得化不开的伤痛,凌厉的目光直直对视着翁岳天:“既然你都看穿了我和蓓蓓,那么,你就明白我的苦心。你别说希望二字,你该说一定……一定能活着见到你想见到的事情发生。你知道吗,在你遇险的那段日子,所有人都不对劲,特别是文菁和小元宝……我知道,她和孩子搬离我的住所,照样能活下去,因为有你,可如果你不在了,就算她和孩子能留在我身边,我得到的……不过也只是两具没有灵魂的躯壳。还有五个月……不,也许不用五个月,四个多月,她肚里的宝宝就会出生,你无论如何也要撑到那个时候。你必须活着,只有你活着,她和孩子才能活得像人,而我,只有看着她幸福了,我才能好过,否则,我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男人低沉的语调,轻描淡写地说着这些沉重的话题,他终于能够在翁岳天面前说着他对文菁的感情,而翁岳天也和他一样的,淡淡的神情,但他们内心其实早已是地动山摇,只是,男人的情感,有时就像夜幕下的大海,看似简单平静之下,实际上是震撼,动容。
翁岳天释然地一笑:“我当然要好好活着,否则,你哪里去找像我这么投契的对手呢?其实我们可以称为欢喜冤家。”
“欢喜冤家?这话听着怎么有股基味儿……NO,本人只喜欢女人,无兴趣发展ji友,哈哈……”乾廷爽朗的笑声响起,两个男人互相碰着杯子,什么情敌,冤家,不过都是前尘往事了,只是在喝下这一杯的时候,他眼角似有一滴闪烁的晶莹滑落进发间,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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