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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远这人本来是个没长性的,却不曾想,这回到对此事上了心,那天才叫狗娃,一直长到现在也没有大名,小时候是怕不好养活,大了跟着寡母生活,寡母不说大字不识一个,总也没什么见识,起名的事儿做不来,胡远就给他取名叫孙志,果真带在身边做书童,还让他进了书院,各种费用就算他借的。
孙志自然感激不尽,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人也是人穷志不短,知道自己遇到了好心人,却不肯白白受人恩惠,一直对胡远还有白怀信都特别感激,时常跟着忙前忙后,一有空儿就去后山采摘野果子,洗干净了给他们送去。
白怀信自己家里也困难,对于山野间的这些东西,并不怎么喜欢,胡远到爱得很。
其他的什么端茶倒水,抄个口信,拎个包,跑个腿,所有的杂活,只要孙志看到,一声不吭就都给做了,那样子是真把自己当胡远的小厮,做什么都心甘情愿,连书院那帮同窗的白眼儿都不在乎。
这么一来,胡远不喜欢他才怪。
一个人要是真心实意地对人好,那人一定能感觉得到,而且,对胡远这样的大少爷来说,做一件事之后有了回报,那种满足感,肯定很是稀奇,渐渐的,胡远到是对孙志比对白怀信还要好很多,尤其是孙志和白怀信不同,白怀信读书也就一般般,他们书院本身一般,他的天资更是很一般,别管家里怎么吹捧,也改不了他是个普通人的事实,孙志却是真正有天分的。
书院的先生和学生们,再嫌贫爱富,瞧不起穷人家的孩子,也看得出这人将来肯定有前途,本身的能力,有时候比家世更重要,若是孙志这种人,一辈子没机遇便罢了,现在有胡远愿意帮衬,照他读书的进度,将来说不准哪一日就科举中第,一朝入庙堂,到时候他们这些人,和他有这么个同窗之谊,那是天大的缘分。
一时间,孙志的人缘自然大好,连先生都对他另眼相看。纵使有那么些人心怀嫉妒,在面上也很少表现出来。
现实生活中,真因为某人太出色,就各种欺负冷落什么的,只有白痴才会当面做。
书院比较小,里面的学生一门心思读圣贤书的书呆子少,所谓文人相轻,在这儿也不适用,大部分人心中想的是一回事,面上还是要讲和气。
孙家因为有孙志,几乎是很短的时间,就有兴旺的迹象,孙志他娘整日笑得合不拢嘴,人都显得年轻了好几岁,可惜好景不长,也可能是天妒英才。
前一阵子,胡远说想吃山里的新鲜野果,孙志马上就进了山林,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因为太阳下山了,儿子都没归家,他那寡母特别着急,就忍不住出门去找,走到山脚下,也没找到人,等左邻右舍的乡亲不放心,去把她寻回来,回了家一看,女儿居然也不见了,乡亲们赶紧四下里寻找,可大晚上的,黑灯瞎火,谁也没看见,根本就找不到。
私底下大家都觉得,那女孩儿大约是等不到娘亲着急,就溜出门去,不小心让拐子拐走。
京城的拐子多,打杀了一批,就又来一批,颇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势。
可怜老寡妇丢了儿子,又丢了闺女,急得欲哭无泪,后来就报了官,书院这边也挺上心,胡远还找了些人跟着一起进山寻找,找了许久,终于找到孙志的衣服碎片。
孙志居然落下了山崖,后来在山崖下发现半副尸骨,一看就是让野兽给啃了,寡妇得了消息,当时就厥了过去,等醒过来,半边身子都不能动,只哭喊着要儿子,要女儿,邻居们都觉得惨不忍睹,没过两日,可能是伤心失望至极,一口气没上来,人也没了,胡远特意给置办了棺木,好生安葬,听说老太太死不瞑目。
这些都是明面上的消息。
有些东西,不特特意仔细查,查不出来,官府也没太用心,乍一看是怎么回事儿就给定了案。
薛柏桥派出去的人却不同,那都是好手,又十足认真,抽丝剥茧,很快从一起接一起的意外事故中,抓到了个更意外的犯人——白怀信。
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那日在山里有个猎户,坐在树底下睡觉,远远就看着隔壁的山头上,一个男人搬着一个人过来,推下山崖。当时他吓了一跳,又喝了些酒,有点儿上头,根本不能保证自己看得清清楚楚,再加上害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没敢提这事儿,要不是薛柏桥的人知道,他****进山打猎,打猎的地方离出事的地方不远,居然找到他头上,恐怕这件事儿会藏在他心里一辈子了。
“哎。”
薛柏桥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的那些探子们根据那个老猎户说的人的形貌,排查了好几遍,才把凶手锁定到白怀信身上。
这事儿实在是不可思议。
白怀信和孙志无冤无仇的,甚至孙志对他非常尊重,时常在外人面前也说,白怀信就是他的启蒙恩师,一个师字,相当了不起,这年头认了师父,那就是一辈子要恭恭敬敬的,天地君亲师,师只在亲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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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的脸色也十分阴沉。
薛柏桥耷拉着脑袋,目中闪过一抹愤怒:“……孙家的小女儿更惨。”
那是寡妇收养的女孩子,虽然是收养的,但也十分疼爱,才六岁的年纪,就特别乖巧懂事,母亲和兄长都把她当心尖尖,还给取了个小名儿叫宝丫头,那****出门,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可是,小女孩儿确实是出了大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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