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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金灿灿的石头沙子对他们来说除了装饰外根本没什么用,而这些食物,衣服却是实实在在能改变他们生活的。所以,既然大明人喜欢那些金灿灿的石头,他们找来给他们便是了。
“金色石头能换精美的衣服,丰盛的食物,如果没有这些,你还能通过给大明人干活来换取……”
这样的流言早已随着琼州海军第一次登陆澳洲时就传开了。随着时间的发酵,随着左弗对澳洲的投入增多,这样的流言越传越远,越传越广,虽说澳洲土著语言众多,可还是通过一些翻译人才将这个消息传播开来了。
所以……
他们为什么要替奴役他们的白皮卖命?跑到这里来他们可不是来打仗的,他们是来投诚的啊!
这不,自己赶路太危险,太累,有白皮相送安全一点么?
这群土著变坏了,而荷兰人也被他们坑死了。
这回没办法再说误会了,直接被大明人啃掉了一块地,要是不答应,就要将他们的人点天灯。
虽说欧洲素来有花钱赎俘虏的传统,可这大明人也忒坏了,金钱不要,只要地!直接圈走了他们好大一块地盘这才罢休。
所以荷兰人郁闷啊!
你说这大明人怎么就跑南方大陆来了?
不提这些郁闷的荷兰人,再说说这些土著。
相比起荷兰的郁闷,这些土著显得非常高兴。
自打大明人来了以后,最早与他们接触的土著已过上了极好的日子。他们不但有了漂亮衣服,还学到了一些神奇的技能,并且还能掌握一些神器。
阿酷比身为第一个与明人接触的土著民对此是深有体会。他不会忘记第一次被明人抓住的场景。
因着荷兰人的到来,他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三四十年的光景,许多女人被白人掠去,男子被奴役。所以,对于外来者,他们是充满攻击性的。
理所当然的,当见到一群黄皮肤黑头发,与他们外貌截然不同的人闯入他们的领地时他们便会攻击。
攻击的结果都不用说,用脚趾也能想得出来。一群拿着棍子石器的家伙怎能打得过一群武装到牙齿,手拿火器的大明人?
不过大明人也挺懵逼的。
忽然跑出一群野人,拿着棍子对他们敲敲打打的,这要下死手吧,未必显得太不人道了。于是乎,在经过最初的抵抗后,这些士兵很快就换上了电警棍,对着这群野人一阵招呼后,这群野人就跪下来,称他们为神了。
也得亏他们船上装了一些太阳能设备,不然这电警棍还发挥不出作用呢。
而阿酷比就是在这场最初的交战中被俘的。虽然败给了敌人,但在后来的发展中,阿酷比却是恨不起这群人。
因为这群人跟那些白色魔鬼一点都不一样。不仅样子不一样,做事也不一样。
他记得很清楚,被抓住的第一天,这些大明人就驱赶着他们去洗澡,并发给他们一种叫作肥皂的东西。
他们被赶下河,拿着一种叫作丝瓜精的东西相互往身上擦。那玩意擦身上很疼,但形势比人强,哪怕很疼,他们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得按这群“黄皮魔鬼”说得干。
相互将身上的积年老灰搓下来后,又用肥皂打上几遍,顺带说一句,在赶他们下河前,他们的头发就被剃光了。
如此一番折腾后,这些人拿来了他们从未见过的皮毛。柔软,轻薄,穿上十分舒服。
过了很久很久以后,学会了一些大明话的阿酷比才知道,那不是动物皮毛,那是用植物做的,叫作棉布衣。
穿好衣服,这些人就将他们赶到一块空地上,此刻已近黄昏了。
落日的余晖将整个大地都染得金黄,折腾了一天,大家只觉肚子饿得厉害。许多人都在想,哪怕要死了,可能死前吃上一块烤肉也是不错的。
似乎听到了他们的心声,很快这些大明人就拿来了食物。一种叫作大米的东西摆在了他们面前,除此之外,每人还有一条海鱼以及一份叫作豆芽菜的东西。
神作证,那是阿酷比出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不知这些大明人使了什么巫术,他们的食物咸味纯正,没有一丝苦涩不说,还特别鲜美,他从来不知那些腥臭的鱼也能做得这样好吃。
在美美饱食一顿后,这些大明人将他们赶进了一个用木栏围起来的圈子内,并且还派了一群人看着他们。
这些人手里都拿着棍子,在之前的交手中他们得知,这群人手里的棍子有巫术,会放电或喷火,所以他们也不敢妄动。
而且他们中的聪明人感觉,这群黄皮魔鬼也不像是要杀他们的样子。如果是要杀他们,干嘛还给他们吃的?还给他们这么好的皮毛穿着?应该是和那些白皮魔鬼一样,是想让他们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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