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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里有不止一种黄色的花。
雏菊、向日葵、郁金香,这些都是大多数人可以一眼辨认出来的品种,保镖不至于笨到用“黄色的花”来指代。
路凛洲目光游移,很快笃定地停顿。
花瓣层叠堆积,朝着中央聚拢。颜色是优雅的杏黄,由内向外渐渐变淡成浅黄色。
路凛洲确认完毕,这才侧身看向王以淳。
比他矮一截,二十多岁的年纪,身上围着围裙,皮肤白净眉目疏朗,是偏斯文清秀没什么攻击性的长相。
“你这里,最贵的花是什么?”
路凛洲悠然开口,带着几分漫不经心。可配上他的穿着和外形,怎么看都不像随意路过的普通客人。
王以淳愣了会儿神,忽觉熟悉,又多看了两眼,好半天才礼貌地垂下眼眸,指向满面花墙中心的位置:“是那个,朱丽叶玫瑰。”
指的正是那杏黄色的花。
路凛洲倒不怎么在意,也回以打量的视线,饶有兴致的,直白地将他从头扫到脚。
“还挺照顾你生意。”
语气则意味不明,隐约带着几分阴阳怪气。
王以淳不解,只当他是对朱丽叶玫瑰感兴趣,忙过去取来一支,转身时正好展示出被围裙系带掐出来的、纤薄的腰部侧面。
路凛洲忽地想起私人会所那个被他甩了一巴掌的男孩,他记得那人腰也细,不盈一握,个子不高,戴上假发化上浓妆,说是女人也能有人信。
所以男人来来去去,喜欢的都是这种类型么?
他们虽然性别为男,却带有一些偏女性的特征,远不如自己高大强壮。秀气的眉眼颦蹙间,轻易就能勾起男人心底的征服欲。
他接过王以淳递来的玫瑰,随手掐断纤细脆弱的花茎,盯着眼前人的目光又深了几分。
莫名的恐惧席卷而来,王以淳正要出声质问他的举动,忽而一颤,总算记起了这张熟悉的脸。
“路凛洲?”对于同辈人,这个称呼几乎是脱口而出。
然后才亡羊补牢地改口:“……路总。我一直在国外读书,前年才回来。我不怎么喜欢人多的场合,这还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你。”
路凛洲突然一低身,捡起随着半截花茎掉落在地的玫瑰,慢悠悠将团簇的花瓣翻搅撕扯开。
被晾在一边,王以淳不但没敢生气,脸色还惊惧交加地白了白,继续说:“抱歉,忘了自我介绍。我叫王以淳,我爸现是汇新的现任ceo王鼎。”
富豪之家也分等级,路凛洲对他的来头毫无兴趣,只问:“你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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