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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得意洋洋,翻了个身,笑道:“养他可不容易,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不如养我。”
红尘挑肥拣瘦地扫了一眼,摇头:“长得不漂亮,太懒惰,不好。”
周围一片窃笑,林旭也笑了,懒洋洋地舒展开四肢,往火盆那儿靠了靠。
正懒着,外面忽然有人吹响哨子,声音清亮,小荷蹭一下就没了,林旭抬头看着那头猪,“熄火吧。”
虽然火候还差一点儿,可吃到嘴里才最要紧。
红尘可没他那么悠闲,罗娘和小严更是吓了一跳。
刚才的哨响,是警戒哨,有人入侵,惊动放哨的暗卫才会如此。
自从搬入京城以后,这可是第一次响动,一瞬间,罗娘她们的手脚都有些发软。
一阵阵的犬吠声,此起彼伏,半晌才静了下去。
罗娘忍不住吐出口气:“出什么事儿了?”
说白了,她们以前只是再寻常不过的女儿家,遇见这等事,不害怕才奇怪。
红尘也有一点儿吃惊,幸好之后又响起来一阵轻轻的,余味悠长的撞钟声,众人才松了口气。
撞钟代表平安。
不多时,小荷轻轻从树上跳下来,落在石桌上,鼓着脸,递给林旭一块儿腰牌。
红尘凑过去一看,登时惊讶:“皇城内司的人?”
所谓皇城内司,同内府一样,也是为皇帝服务,只是更神秘些,内府操办的那些事儿,它并不管。它只为万岁爷做一些不能为外人所知的差事。
内司大统领是三品太监总管,品级不高,却受皇帝亲派,便宜行事,监察朝廷内外,直属绣衣使者,那是连正一品的文武百官。也能直接登门问话。
红尘还好。罗娘她们却是十二分好奇,忍不住接过牌子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看了好几遍。
主要是皇城内司。绣衣使者,这两年实在是威名赫赫。
不过,哪怕只是前些年,寻常百姓。哪怕一些小官,都不知道绣衣使者的大名。虽然他们受命于皇帝,执掌生杀大权,可是大部分时候都是暗中行事,一旦官员知道了他们。也就差不多到了认罪伏法的时候,寥寥几个能逃出生天,一提及他们也是浑身发抖。恨不得当没见过,怎么可能还四处宣扬?
直到三年前。大周出小商人曾午,状告当时的铁面御史为贪图妻子美色,心怀歹意,买凶杀人,杀死曾家三十七口,连尚在襁褓中的婴儿也没放过,要不是曾午天上心长在右边,逃过一劫,恐怕就是满门灭绝的下场,曾午求告无门,却正好撞上出任务归来的一个绣衣使者,连名字都没有,得知此事,便接了状纸,上达天听,三日之内查出来有关铁面御史高凤歌十多条大罪,甚至涉及宫中隐秘,陛下亲自勾决,杀之以平民愤。
曾午事后感念,把这事儿说给一身为落魄文人的好友听,他那朋友也是个傻大胆,竟然为了点儿银钱就编成段子,让说书先生传唱,从此以后,绣衣使者算是威震大周了。
皇帝听说也没多说什么,一笑了之。
也许是锦衣使者神秘了近百年,又涉及到皇帝,满足了老百姓们喜欢猎奇的心态,到是自此开始成了京城说书人的挚爱,动不动就把各种事情往他们身上栽。
今天出了一贪官,锦衣使者给杀了。
明天出了一江洋大盗,锦衣使者千里奔袭一刀夺命。
明天又是哪个采花贼让一个过路的锦衣使者杀死,还是顺手救下几个美人!
要是这帮人真有这么闲,什么事儿都要插一手,那朝廷大员们
还不得用奏折淹没了万岁爷的桌案。
毕竟朝中大臣的心目中,锦衣使者叫得再好听,那也是万岁爷养出来的猎犬,是家奴,不是用来代替朝廷官员判案,断案的。
红尘记得,她还读过一个话本,就是锦衣使者英雄救美,贵族千金倾心相许的故事。
甚至开始有文人拿皇帝的探子当男主角用。
“我听说他们个个衣着华丽,年纪很轻,长相端正,深得万岁喜爱,不知是不是真的?”
罗娘自告奋勇,随自家小姐出去看看。
林旭眨了眨眼,咳嗽了声,就钻回屋子睡觉去,美其名曰,既然是在郡主府,他身为客人,不敢反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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