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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几个暑假的时候找了个时间去了一趟医院,那时候刘尔思的姥姥已经躺进了重症病房,手术也不过是延长时间而已,在这种气氛下,一切都显得很压抑。其实对于他们而言,能说的不过是几句无关痛痒的安慰,就算是再心疼,也不能替代。程艾那次去见刘尔思没有瞒着方女士,不仅没有瞒着,还是方女士开车送她去的,所以要比谢英朗和余欢他们遭到了一点儿,下车的时候方女士还鼓励性地捏了捏她的手:“去吧。”刘尔思穿着黑色的短袖站在重症病房外面,浓重的睫毛在鼻子上投下一道淡淡的阴影,程艾过来的时候他都没有发觉,半晌转过脸才惊讶说了句:“你怎么来了?”“嗯,过来看看。”程艾把手里的那捧花递给他,是方女士买的,挑的是充满生机的满天星。“谢谢。”刘尔思盯着她的眸子看了两秒,突然笑了:“你别这么看着我。”“怎么了?”程艾猛然收回眼神来。“你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一只可怜兮兮的小狗,人有生老病死,我没有那么脆弱,毕竟也没有什么人能够一直陪着你吧。”刘尔思的眼神闪烁着,眸底是很少见的犹豫。“我啊。”程艾说这句话的时候,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我们这些朋友都会陪着你的。”刘尔思摸了摸她的头:“小丫头也会安慰人了。”程艾想说她不是随口说的安慰的话,她想说“我会一直陪着你,如果你愿意……的话。”可是她还是没有说出口。那天后来的事情,程艾都记不清楚了,只记得谢英朗都不上窜下跳了,气氛很沉重。所幸的是,老人撑了将近半年,走的时候已经到了高三下学期,那时候他们正在高三最火热的时候,也如期和之前的学长学姐们一样进行了百日誓词。每天老师都会把你胡乱填写的目标大学给你念一遍,恨不得把你的目标大学刻在你脑门儿上。每天都是源源不断的作业,和“一分压倒一万人”式的说教,听的人头昏脑涨的同时还真有点激情澎湃了。肖畅的诗歌也没有时间写了,天天一边骂骂咧咧地写着作文,一边谴责这惨无人道的考试,他可能也忘了自己对程艾的表白,毕竟就连谢英朗都每天忙着补文化课和到处艺考,努力的不像话,似乎没有人有理由在这场“战役”里做一个逃兵。每次回忆起高三的时候,程艾的脑子里就是无穷无尽的试卷和写不完的作业,但是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一些苦中作乐的小插曲。丞水有个不成文的小规矩,每天午休过后全班都要在文艺委员的带领下齐声高歌,为的是唤醒大家还处于睡眠状态的大脑,更好地上下午的课,所以那个时候各个班级都会和隔壁班过不去,隔壁二班唱《水手》,这边三班就得起个《死了都要爱》,要在气势上压倒对方。年少的喜欢像风一样不可捉摸,也像风一样渐渐飘散。高三那一整年过去了,程艾觉得刘尔思变成了自己的一种习惯,就像是唱歌的时候要比隔壁班高一个调一样,她只不过是想着考试时再靠近他一点点。可是靠近的目的是什么?程艾没有想过。学生时代的喜欢不是占有,没有想过一定要在一起,她喜欢刘尔思,不过是在脑子里给他腾出来一个角落,让他住在那里,仅此而已。他们要考的学校不同,要学的专业也不同,没有谁为了谁空下最后一道大题,时间一长,程艾也觉得,他们只是朋友而已,以后也一直会是好朋友。这种感情的积累和压抑,慢慢地也变成了一种习惯。高考之前,学校开始减压了,所有的试卷都不用写,对着答案看看就行,下午课后的休息时间班主任特地到班里盯着,所有人都要出去活动,不许呆在班里。有一些心理素质差的,三天两头身体不舒服,为了保证大家的身心愉悦,学校甚至免费为高三学生提供体育器材,鼓励大家休息的时间多活动锻炼身体。一直死气沉沉的高三教楼就像是复活的野兽,一时间变得生动活泼,生机勃勃。那时候大家都拿着各种留言册楼上楼下到处跑,忙着跟自己以前关系好的同学最最后的告别。程艾也买了一个本子,在班上转了一圈儿之后,送到了余欢那里,然后是徐嘉、阮柔、谢英朗,最后到了刘尔思手上。她拿回笔记本的那天晚上翻来翻去都没有找到他的留言,后来终于在最后的扉页上找到了他写的几句话:遇见你,是很幸运的事,你是我永远都不会忘记的朋友——致爱丽丝。没有署名,但是他的字体很好认。下面用胶带粘着一张裁成四四方方的一张巴掌大的素描纸,看起来是从一个大本子上裁下来的。一个短发女孩跑起来的背影,一侧是黑的,一侧是白的,她半个人没入阴影,风把她的校服吹得鼓囊囊的,旁边的铅笔字已经有点淡了:“你跑起来像一只小鸭子——l”。程艾看着那幅画,突然想到自己被肖畅这么说的那个晚上,她当时觉得这句话矫情又肉麻,让人鸡皮疙瘩掉一地,可是现在看到这句话她却觉得那样可爱。人啊,总是做不到一视同仁。就算是朋友,他也是比较特殊的那一个。程艾的高中生涯就到这句话结束了,仿佛是一个预兆一样,从爱丽丝开始,到爱丽丝结束,程艾把留言册收好的那一刻,收起来的也是自己的心。作者有话要说:高中这一卷到这里就结束了哈,下面会写长(成)大(年)后(人)的故事,阴笑jpg,这两只完蛋玩意儿是不是一直这么怂?男主只撩不娶的理由是啥?小朋友们大学几年有没有喂狗?预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晓,锵锵锵(手动打板儿)chapter48二十五岁的程艾是什么样子呢?微卷的长发染成了浅棕色,即使在早上朦朦胧胧之间也能起床对着镜子撸一个精致的妆容,衣柜里都是成套搭配好的衣服,方便早上上班的时候随手可取,她十六七岁的时候没有想过自己会过这种生活,因为这是方女士的日常,她从来不想成为她的翻版。可是世事无常,她还是成了别人口中的那种所谓的“职业女性”,不好找对象的那种。大周末的,她开着车被堵在了外环的高架上,只因为领导一个电话敲过来要她去接一个专访嘉宾。在这个纸媒没落的时代,杂志业已经不好做了,程艾所在的这家杂志社主要关注的是社会高端精英,做的内容大多是一些高精尖人才的专访以及最新的行业发展动向,因为有专门的读者群体,所以仍然生机勃勃。毕业这几年,她从一开始的跑腿开始做起,一直到现在成为一个小小的责任编辑,不可谓不艰难,但是无奈薪资还算优厚,也可以稍微抚慰一下她幼小的心灵。因为堵车的缘故,她比预计时间还提前了一个小时出发,但是眼看到就要到机场了,还是被堵在了高架上,她看着手机导航上的一片红色,皱了皱秀丽的长眉,随手翻找出来一个电话号码来拨了过去。这种接人的小事儿一般都是一些新来的小记者或者是助理干的事儿,但是从助理那里拿到嘉宾资料的时候,程艾就决定要自己来。电话里嘟嘟嘟的声音响了约摸有七八响,对方接了电话,但是没出声儿。“你到了吗?我这边可能还要二十分钟的样子。”程艾看了看时间,她已经迟到了。“到了,没关系,我去喝杯咖啡。”他的嗓子有点沙哑,少了以前的那种高昂,变得更有磁性了一些,听的人耳蜗里痒痒的。“好,那我先挂了,待会儿见。”程艾还没来得及挂电话,听见对面传来一声低笑:“听你说着话,总觉得还是以前,骑车几分钟就能见到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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