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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氏听了沈秀的话,只道:“何必,何苦。”
沈秀摇摇头。与谢扶光做一辈子朋友,好好照顾他,这已经是她最能接受,最能心安的选择。
她若嫁给他,与他成为夫妻,她如何对得起失忆前的自己?失忆前的自己恨谢扶光,恨之入骨,怎么可能会嫁给谢扶光,成为他的妻子?
她若嫁给谢扶光,她就是在背叛从前的自己。她心里实在是过不去这道坎。
杨氏想不通。既然都还互相喜欢,为何不好好在一起,非要犟着倔着折腾。心里那道坎就真的这么过不去?人这一生,有什么坎过不去的啊!
人生至多不过百来年,活一天就是万幸。为何要在万幸得来的日子里,不好好珍惜,非要折腾?
有句话不是说得好,百年哪得更百年,今日还须爱今日。唉!
“罢了。”杨氏不再劝说。
自那次雷雨之后,半个多月过去,第二场雷雨终于来临。雷雨连续下了好几日,沈家新买的宅子安然无恙,未出任何问题。
是以,沈秀与萧扶摇夫妻商量好,过两日便搬到新宅子里去。萧扶摇不舍,让他们再多住一阵子,沈秀没同意,不愿再叨扰。
与萧扶摇商量好后,沈秀迫不及待要去见谢扶光。
萧扶摇喊住着急要去见谢扶光的沈秀,“秀秀,别忙走。”
“干娘?”
“你失忆前,曾对我说过一些话。”
沈秀失忆前,她见沈秀练功晒得黝黑粗糙,问沈秀怕不怕晒黑变粗壮变丑,而找不到夫婿。那时,沈秀言,男人并不重要。
“你现在这么喜欢他,把他看得这般重,倒不像从前的你了,我有些意外。”
“人是会变的。”沈秀语气停了停,接着道,“他对我来说很重要,但我自己也很重要。我喜欢他,我也喜欢我自己。我还是会继续练功,哪怕会变黑变粗壮变丑。我不会因为怕他嫌弃,就强迫自己改变自己,放弃做我想做的事。”
她喜欢谢扶光,但也会珍重自己。
萧扶摇深以为然,深表赞同,“很好。”
沈秀辞去,疾步去往谢扶光那儿。一进屋,就见谢扶光下了床。他头上的伤好了许多,如今已经能下地。
他抬着双手,摸索着前行。因为看不见,他的脚步很谨慎,很轻,每一步都像踩在空气上,小心翼翼地探测前方的障碍物。
撞见这一幕,沈秀心里酸涩难捱,她飞奔至谢扶光身前,扶住他,“扶光。”
他展颜,笑意流进眼底,“秀秀。”
“你下床要做什么?”
“你还没过来,我想去见你。”
“我与干爹干娘他们商量搬新家的事,耽误了一会儿,让你久等了,对不起。”
“搬新家?可要带我一起去新家?”
“当然。”她道,“我们一起去新家。”
得到肯定的回复,他颊边笑意更深。
“你这伤还没好呢,赶紧躺回床上去。()”沈秀牵着他去床边。
搬去新家那日,秋风拨开云雾,绵延万里晴空,风清云淡,天气格外惬意舒爽。
沈秀扶着谢扶光,走出叶府大门,上了马车。不多久抵达新宅。
谢扶光他住的房间,所有东西,包括墙面,沈秀都让人用绵软的棉花包了边,即使他不小心撞到屋子里的东西,大抵也不会出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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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小心谨慎地将谢扶光扶进屋,扶光,以后你就住这里。?()?[()”
“好。”
听他说屋子都用棉花包了遍,他眸子里浮现出一些细碎光芒,“多谢。”他抬起她的手,红唇凑近,轻轻一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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