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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西亚单峰野骆驼从我们沙柳林里露出庞大的身躯,警惕地注视着我们,脚下有两只肥硕的沙蜥蜴快速地跑过,留下一连串细小的脚印,甚至可以看到两只沙鸡正在林中追逐,这里一片安静详和。大家都已经筋疲力尽,此时的地面砂石滚热,即使穿上厚厚的沙地靴,也烫的脚疼,能到沙柳树下乘凉,简直可以算是最美好的享受,大家都注视着我,等待着我这名义上首领的命令。龙天远的假象我还在犹豫,我总感觉这种安静详和之中隐藏着某种巨大的危险,可我却不知道这种危险来自何处,我用望远镜观察着四周,除了这一大片柳树林,最少在十公里以内,没有任何可以遮阳的地方。人群中开始出现不满的声音,龙天远走了过来:“七哥,怎么样,这有什么不劲的地方?”我摇了摇头,我真的是不知道,只是一种感觉,但我不能用感觉去说服大家,让大家在烈日下曝晒。动物有一种本能,对危险的本能,它们如此悠闲,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还是我有点太过于紧张了。我笑了笑,掩饰自己的行为:“没什么,我只是想在什么地方宿营最好。前面有几棵较大的树,树下凉荫多,又透风应该是个比较好的宿营地。”龙天远点了点头:“是不错,这里还有野骆驼,沙鸡,等会还可以弄一点野味给大家解解馋。”施运兴立即响应起来。我皱了皱眉头,单峰驼只生长在西亚和北非,单峰驼因有一个驼峰而得名。它比双峰驼略高,躯体也较双峰驼细瘦,腿更细长。和许多人的认为不同的是,被称为沙漠之舟的是单峰驼,单峰驼只要能吃足够的植物,不喝水也能坚持活几个月。它排尿不多,只有体温超过40c时才出汗,这样可以大大节省水。在干旱时期,如果不吃东西、不喝水,单峰驼还可以维持一周。这时它就消耗驼峰里的养分。而双峰驼虽然也能耐干旱,但他主要能生活在寒冷的生活在戈壁沙漠,它身上长着厚厚的毛,可使它御寒。但和双峰驼还有很大的野生数量不同,单峰驼早已经不存在野生种群了。如果这群单峰驼真是野生种群,而不是跑散的家养骆驼,其对单峰驼和种群培养,基因多无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只是为了口腹之欲就把它们杀了,也太不负责任了吧。我们在那几棵柳树下扎下了帐蓬,这些柳树非常粗壮,要一人合抱才能抱得过来,树干上疙疙瘩瘩,长满了树节,叶子非常狭小,甚至看上去有些象松针,这是沙漠植物的特征,为了减少水分的蒸发,只有尽量缩小叶面面积。只是让我感到不舒服的是,在树下的砾石中有着散乱的骸骨,有人的,但更多的是动物的,这些骸骨还是让我感到隐隐的不安,可那几只单峰驼在悠闲地挑选柳树的嫩叶,说明这些柳树并没有毒,那些危险又来看哪里。我不由自主地看向加米拉,这个柔弱的女孩子正呆呆地望着远处的群山,丝毫没有注意眼前的情景,我不禁苦笑一声,世界上哪有什么先知,如果一个人处处都知道以后发生的事,那世界还有什么意思。枪声响了,野骆驼群四处奔逃,我拿起望远镜,龙天远、代蒙几人很快就打死了一只小骆驼,代蒙还顺手找了两只沙鸡,一只沙兔,满栽而归,他们几个并没有受到丝毫的伤害,看来我的担心真的是多余的,只可惜在这处柳林里并没有找到水源。我有些奇怪,有这么大片的植物,有这么多的动物,怎么可能没有水源,哪些动物又去哪里饮水。由于沙柳的柳树枝条很密,树下的荫影比外面的温度要低上三四度,而沙石要冰凉的多,真是林里林外两重天。龙天远、代蒙等人的兴致很高,确了一些柳树枝,架起来烤起肉来,只是燃烧后的柳树枝有一股焦臭味,十分刺鼻。沙柳树性辛,味道有点苦寒,燃烧起来虽然没有香味,还有一股辛辣苦涩的味道,但不应该有这种焦臭的味道。我心里有种怪怪的感觉。烤好的骆驼肉也有种怪味,吃起来酸酸的,就连沙鸡肉也是如此,但几名伊拉克人从背包里拿出一种黑乎乎的酱,伊拉克人似乎出门就要带着某种秘制的酱。配上酱,骆驼肉、沙鸡的肉味道也似乎好了许多。龙天远很兴奋啃着骆驼肉,和施运兴他们聊着天,我们的食物还有很多,在这种艰苦的行动中,这次捕猎行动毫无必要。龙天远做为龙家实际的掌权者,年纪轻轻便逼走了龙家原来掌权的龙氏三兄弟,应该是个阴险深沉的主,怎么会如此没有头脑,龙老爷子又如何放心把山西龙家的产业交付给他。难道这是假象,那他这些假象是做给谁看的,伊拉克人自然要排除,小白龙也要排除,何笑和施运兴他们虽然并不是铁板一团,但也算着自己人,外人只有我的肌肉宋,这小子难道是要做给我们两个看。我只能算是个流浪汉,肌肉宋的心只在加米拉上,他希望我们两个看到什么,如果不是我们,又会是谁?下午天气稍微凉快一些,我就催促大家快走,这里离群山还有一段距离,希望能在天完全暗下来之前,找到下一个宿营地。我对苏美尔人的遗迹已经没有了兴趣,也没有什么信心找到贾夫特兄弟,让阿卜杜拉的故事见鬼去吧。我只想活着离开这里,找到四姑娘等人,如果有机会离开什么狗屁天下庞大的狼群在远处的乱石滩上,一群狼正在向我们这里窥探,不是灰狼,也不是青狼,而是金黄色的狼,这些狼比家狗稍大一些,相对粗短的头颅,让我惊叹的不是它们的颜色,也不是它们的个头,而是它们的数量,这群狼仅仅出现在望远镜的视野中的就有数十头。狼遍布于世界各地,体重因纬度的增高而增大,最大的是分布在阿拉斯加的野狼,最小的就是阿拉伯狼。狼在500万年前就已经出现,和剑齿虎、恐鸟并称为三大肉食哺乳动物进化完美者。但现在剑齿虎和恐鸟都已经灭绝,只有狼还广泛分布。狼是一种完美的,群居性肉食动物,一般以7至20头为一群,但这群狼目光所及之处,也有四五十只,估计还有更多的隐藏在暗处。狼的毛色棕灰,有灰、黄、白、红等色。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分布的应该是阿拉伯狼,但从体型上要比这些狼小的多,更何况这些狼的颜色金黄,如此纯正,在阳光照射下如此的炫目。一只体型庞大的狼正蹲着在一块巨石上,它就向一个战士,居高临下,随时要发起最凶猛的冲锋。在它的身边,两个身材相符的狼一左一右,象两个忠实的守卫。队伍中一阵骚乱,我挥手示意大家保持好,这些人虽然武功不错,单打独斗都是好手,但都不是训练有素的战士,整体在一起就是一团散沙,有几个人半天还没有搞清自己的位置,我皱起了眉头,如果狼群这时发起攻击,我们将会很背动,还好那些狼只是和我们相持,并没有发动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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